答:迁移户口的原因有很多,迁移户口需要的资料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比如: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2、农村迁往城市类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3、没有迁移证件类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