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全县法律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优势,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经过前期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审查筛选,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决定成立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 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 、主要职责
1.根据县法宣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2.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活动;
4.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测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
5.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课题研究、理论研讨等工作;
6.承担县法宣办委托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宣讲方式
1.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确定普法主题,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进行“巡讲”。
2.根据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需求,结合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确定主题进行“点讲”。
3.利用各种宣讲平台,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针对不同对象需求,进行“串讲”。
四、 工作要求
1.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同时,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本地法律专业人才力量,加强各乡镇(开发区)普法讲师团建设。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重点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针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讲座,各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 2 次 。
2.普法讲师团成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授课。要注重授课方式创新,在讲座中要采取以案说法、交流研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普法讲师团工作取得实效。
3.普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其完成宣讲等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加强表扬激励工作,把普法讲师团成员履职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评先评优内容。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内如因身体或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各乡镇(开发区)、 县直各单位需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可与县法宣办联系,也可直接与普法讲师团成员联系。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后,由授课单位及时向县法宣办报送《授课统计表》( 附 件 2 ) 、 信息图片等相关资料。
附件1: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附件2: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授课统计表
中共灵璧县委宣传部
灵璧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0 2 2 年 4 月 7 日
( 联 系 人 : 胡 居 彦 ; 联 系 电 话 :0557-6031619;邮箱:xjg6031619@163.com)
附 件 1
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闫 洁 县委党校政策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王庆宝 县委党校讲师
成 涛 县委党校讲师
张训报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
毛越伦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 晓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视频中队中队长
牛 翔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副中队长
谷 竟 县公安局灵西派出所三级警长
彭 伟 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
高玉芹 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杨 敏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王 雷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甘雨晨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 露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郭秀丽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 平 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卓 艳 县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张 帅 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黄宪烨 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朱雨寒 县人民法院冯庙法庭审判员
张 缓 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办公室主任
胡兴志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赵 雷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刘传庭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崔堂杰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心负责人
王成艳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
李 峰 安徽健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 敏 安徽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 浩 安徽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一冰 安徽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茂谦 安徽鸿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凯 县委宣传部网宣中心副主任
朱 良 县政府办公室法规股股长
谢梦梦 团县委副书记(挂)
张 劲 县委编办副主任
戚小磊 县发改委农经和社会事业股负责人
岳子敖 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 坤 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俊峰 县统计局信息计算中心主任、高级统计师
张振金 县人社局仲裁院负责人
李 蒙 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张传良 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股长
王 琪 县生态环境分局法规宣教中心负责人
张 振 县水利局水政股办事员
张海峰 县卫健委科教宣传股负责人
张梦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科员
张 环 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郑 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甘小冬 商务局法宣办负责人
尹 源 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王仕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彭竞男 县应急局政策法规和应急调度股股长
沈 冠 县审计局专技人员
卢 永 大庙镇司法所所长
张召金 冯庙镇司法所所长
梁 宵 黄湾镇司法所所长
孙 毅 灵城镇司法所所长
赵淑宏 虞姬镇司法所所长
朱雨婷 朱集乡司法所所长
张训磊 游集镇司法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