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人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自主创作、发布和传播内容,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运营和推广的媒体人。他们通常使用各种自媒体平台,如公众号、微博、抖音、知乎、头条等,来发布自己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从网上搜索获得的数据,我国有近11亿网民。从2014年起我国自媒体行业从业者人数迎来大幅增长,2015年已突破200万,到2022年,全国全职从事自媒体的人数达到了370万人,兼职人数则超过了600万,一共有970万人在从事自媒体行业。
参与自媒体的人五花八门,有退休的老头、老太太,有高中生、大学生,有明星大腕,有专家、教授、学者,有医生、教师、律师,还有文学爱好者、自由职业者和中青年上班族。
自媒体行业属于新经济新业态,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产业链,其中今日头条2019年的广告收入超过了500亿,腾讯、百度、字节跳动三家公司,每年给创作者有上百亿元的广告分成。自媒体个人或者机构,每年通过各大平台进行电商变现的收入,已经超过3000亿元。
自媒体经济成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类别。因其从业门槛比较低,就业方式比较灵活,成了很多职场人士做兼职的选择。也有人认为,自媒体是这几年最火的行业,经过爆发式增长,全国参与自媒体活动的已经接近2亿人。
然而,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为了经济利益,甚至编造谎言,大肆炒作负面新闻,有的甚至进行人身攻击,网络暴力,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影响了自媒体的形象。
但是,敲黑板划重点:违法乱纪的自媒体人只是极少数,而绝大多数自媒体从业者都是“自己人”——不接受任何反驳。
2018年11月,领导人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2023年“两会”期间,领导人再次明确指出:“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
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31条)发布,使广大自媒体从业者如沐春风。《意见》在开篇就强调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如果说传统产业有三百六十行,自媒体则是一种新业态。与传统的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相比,自媒体是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以电脑和手机为主要工具,以个人化创作为内容生产方式的新媒体形态。
同时,若能经过合理化的策划与组织,分散化的自媒体又可以产生集合功能,形成放大共振效应。例如火爆一时的“淄博烧烤”“贵州村超”以及形形色色的“明星带货”“官员代言”等等,无一不是借助了自媒体的力量,通过社会热点,推动了经济繁荣——或称注意力经济。
当然,各行各业的运营都有不同的内在规律,也会出现一些困惑与困难。就自媒体而言,大体有两个方面的难点——
一是入门和升级的技术壁垒:虽然相对而言自媒体的技术含量不算很高,但若以为毫无互联网知识也能从业,那也未免过于自信。事实上很多人的自媒体业务技术,也就仅仅入门而已。
二是内容创作的知识能力壁垒:掌握了一般的自媒体从业技术就可以运营自如了吗?肯定不是。但是,这个问题十分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最终还要靠悟性、靠积累,有时也需要机遇和运气。
更深一度讲,在中国从事自媒体行业,不仅需要高超的政治敏感性,还需要在社会学、法学以及人文、道德、地理、历史等方面有所准备。最最要紧的是,内容涉及时事的,发言不可任性,观点不可出轨,切不能对“边界”没有感觉。
不幸的是,往往有主见、有思想、有创意、有成功欲的自媒体从业者,恰恰是“翻车”最多的人群。他们本意也许是要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初衷是要获得更多人的认可。他们心本纯正,对社会绝没有恶意,甚至满怀善良的愿望。可是,他们为什么常常会“翻车”呢?
在这里,必须要说说自媒体行业的运行主轴——各类互联网平台。各家平台为自媒体从业者提供内容传播渠道,它们与每一个自媒体人都是一种互利合作关系,也就是事实合同关系:
一方构建和管理信息传播平台,并通过其平台的运营而获利;一方创作和制作信息内容交给平台,通过信息传播而获利。在这种商业关系中,平台方是主动、主导一方,因此掌握全部审稿权,所有“内容”都要经过平台的审核(一般实行三审制)才能发布和传播。
平台拥有百分百的审稿权和删文权(屏蔽权),自媒体人都是认可的接受的,因为平台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不合适的内容应该拒绝发布,也可以在发布之后进行删除(屏蔽)。那么,在这样一个双方意见完全一致的事情上,为什么会出问题呢?
问题在于,平台出于自利性的动机,往往会单方面扩大和升级自己一方的权力:若是发布之后的内容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网民的“反对”,平台不仅屏蔽信息内容,同时还冻结作者的账号(时间长短由平台酌情而定),甚至“永久封号”。
因为平台掌握着主导权,于是它们设计出了一些只对自己有利的规则:作者(号主)的应得利益(收入)不会全部和及时结算支付,而是始终保留一部分由平台控制。若作者账号被平台暂封或永封,平台都能随时作出扣罚处理——扣罚的资金便自动归了平台公司。
于是,出现了一些规律性的怪事:越是成长性明显的自媒体,就越是频繁被处罚,好比韭菜长在平台上,平台想收割,你能拦得住?前两年,X讯公司经营的某平台,就因为收割太猛,吃相不雅,结果导致现在作者锐减、流量普降的后果。
一般而言,自媒体不可能发布带有“明显问题”的信息内容,因为那样的内容无法通过平台审核。既然如此,平台要作者承担责任、承担后果,这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自媒体人众星捧月一般供养着平台,平台却拿自媒体业者当韭菜,于心何忍啊!
事实上,平台惯于扯出众多的、抽象的“网评员”说事,以便转移矛盾,让作者想反驳也找不到人。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某一人某一事,网民的反应议论纷纷也好、群情激昂也罢,都属正常。若是一致赞成,或者一致反对,那倒是有些奇怪,甚至恐怖。
难道自媒体从业者们对平台提出了什么过分的要求吗?没有,社会反馈不好的内容,完全可以删除(屏蔽),但是没必要封号——因为封号会造成自媒体从业者的经济、精神双重损害。如果某些内容触犯了法律(例如造谣、诽谤、侵权、网暴等),只管依法办事,别让律师和法官们闲着,别让法律条文冬眠。
行文至此,我们仿佛走进了自媒体行业的春天、民营经济的春天……回头看看,1000万以自媒体谋生的人,虽然平凡,但绝大多数都是“自己人”。既然如此,过去几年里被永久封号处理的自媒体账号,大多数也应该可以解封、开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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