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实惠。所统筹到的资金是由国家财政、个人共同负担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参保门槛低,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
城乡居民参保后,在患病或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而且报销金额大大超过了个人所缴纳的统筹费用,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参保人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的时候,它能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重大疾病在省、市、县级定点救治医院,按照相关临床路径和诊疗操作规范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相应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帮助参保人解除潜在的忧患。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 一病回到解放前”,这个说法并非空穴来风。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因为一个大病可以导致一个家庭从小康到贫困,甚至负债累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好处很明显,在患病或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而且报销金额大大超过了个人所缴纳的统筹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所以为了家人及自己别错过国家赋予我们的惠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到了之后,希望您能给自己及家人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都有什么人群?
答:铜川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即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铜川市户籍城乡居民、长期居住人口(稳定居住半年以上,取得居住证)、铜川市各类全日制大学、中职和技校学生,以及经中省批准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他人员。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截至目前,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年,国家财政补助550元/人/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280元/人/年。也就是说个人每年交28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就行,其余的钱由国家为我们老百姓补贴。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缴,参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大厅和公布的银行、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医疗保障部门不进行费用收缴。
五、那特殊困难人群的基本医保缴费和普通居民一样吗?
答:不一样,目前国家对特殊困难人群有政策倾斜,这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特殊困难弱势群体的关怀。
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每年参保缴费前以县民政局认定花名册为准。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国家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需要交一分钱。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年参保缴费前,以县民政局认定花名册为准。参保个人缴费由国家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每年定额资助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定额资助150元。也就是说,城市低保户每人每年个人参保缴费220元;农村低保户每人每年个人参保缴费130元。
残疾人每年参保缴费前,以县残联认定花名册为准。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国家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常年护理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国家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三级且需要日常照顾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资助,剩余220元由残疾人个人缴纳。残疾人同时是其他特殊人群身份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最高资助,不得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此政策至2021年,随后资助的标准根据市上标准执行。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之前的农村合疗、城镇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
答:现在的城乡居民医保就是过去的农村合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而来,合并后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现在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都是一样的,每人每年280元,就医报销的比例也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是什么时间?
答: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险待遇享受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例如今年是2021年,到今年年底前就需要缴纳2022年的医疗保险费用。
八、那新生儿需要交费吗?
答: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不缴费,出生即可在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自出生后90天内须在母亲户籍地或居住地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比如户籍在宜君或者居住地在宜君的,需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本在宜君县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超过90天未完成参保登记,当年内无需缴费,但待遇享受期从登记之日起次月享受待遇,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九、如果我的家人或者亲戚朋友有重复缴费的怎么办?
答:缴费人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经以大学生身份参保后,又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重复缴费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重复缴费的,由缴费人提出申请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非因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参保人员,由原缴费地负责办理退费、拟参保地重新缴费的方式办理,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时间起算。错缴异地人员的退费申请,可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拟缴费地税务部门与原缴费地税务部门传递退费资料,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下面是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比例
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是什么?
答:普通门诊统筹费用额按每人每年120元确定。报销医疗机构仅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
十二、如果要去如西安或者省内其他地市看病,定点医院有哪些?
答:按照国家政策,铜川市在西安等外地市有定点医疗机构,下面是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
直联定点医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西安凤城医院、长安医院、西安高新医院、西安未央华山工程医院、富平青岗岭骨伤医院、富平朱老二骨伤医院、仓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陵)(共10家)
省级平台转诊定点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唐都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武警陕西总队医院、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马应龙肛肠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西安市胸科医院、西安市第八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九八六医院共26家。
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地、转外就医备案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一)本地住院参保人员需持本人社保卡(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三日内在就医医院医保科登记,出院后即时结算;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可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关注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转外就诊住院需持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审批表来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备案(转外就诊医院信息可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关注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备案后持社保卡(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三日内在备案医院医保科登记,出院时即时结算。
十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外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答:异地就医结算分“三步走”:第一步 先备案 ,第二步选定点, 第三步持卡就医
(一)备案范围对象:参加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出就业创业、务工、就学、随父母或随子女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人员。
(二)备案资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居住证或配偶居住地户口本;异地务工、上学参保人员需要社保卡(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务工或上学证明。
(三)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也可以通过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备案。
(四)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为异地备案网络平台所设定的医疗机构,可通过拨打参保地电话12333、登录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备案人员持社保卡(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即时结算。
(六)以上人员备案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七)前往定点范围外医疗机构就诊的,除以下两种情形外,费用不予报销:1.危、急、重症患者需就近抢救治疗的,需在入院治疗五个工作日内由其委托人将其就医情况书面(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备案,办理报销时,应提供急救病史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2.经我市三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建议转省外就医,出具转诊证明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备案的。
十五、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惠政策现在还有吗?
答:因为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以之前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倾斜政策进行了回调,医疗报销比例和其他非贫城乡居民一样,实行统一标准。
十六、如果今年后半年不缴费下一年度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吗?或者能不能到下年度补交费用?
答:不缴纳医保费用是不能享受政策的。按照现在的医保政策是不能在享受医保政策前进行费用补交的。所以,希望您能及时按照村(社区)通知的费用缴纳时间及时缴费。例如,宜君县某村村民,没有及时缴纳医保费用,认为自己身体好用不上,谁知突发疾病,看病费用很高,但不能进行医疗报销,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困难。我们从内心也很着急和同情,但是根据国家政策确实不能进行医保费用补交,更不能报销。所以希望您和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及时缴纳每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第二部分 城乡居民生育备案及待遇报销
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备案流程是什么?
答: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确诊怀孕后,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或怀孕B超单原件、社保卡复印件、一张一寸或二寸照片到宜君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关注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门诊项目及待遇报销是什么?
答:(1)门诊产检报销项目【产前检查(16次),常规B超(3次),化验血常规、肝功能五项、肾功、凝血四项(各1次)】。
(2)参保人员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持社保卡在备案医院即时结算。
(3)参保人员需报销异地生育门诊检查费用,备案后持备案医院的门诊检查票据和报告单到宜君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给予报销。
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住院享受待遇标准及报销都有什么?
答:(1)参保人员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保卡在备案医院即时结算,付费方式采取定额结算。顺产分娩的定额结算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1900元;剖腹产分娩的定额结算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3400元,三级医院5500元;异常分娩的定额结算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2400元,三级医院3100元;住院分娩过程中出现合并症的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增加2000元,二级及二级以下增加1200元。
(2)参保人员需报销异地生育住院的,持备案医院全套手续【诊断证明、出院结算发票、费用总清单、完整病历复印件】,社保卡,居住证、务工证明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行银行卡,到宜君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四、城乡居民享受生育保障待遇人员前往非定点范围医疗机构生育的可以进行费用报销吗?
答:不可以进行报销,但是以下三种情形除外(1)危、急、重症患者需就近抢救治疗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急诊证明等资料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备案的。
(2)经我市三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建议转省外就医,出具转诊证明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备案的。
(3)因务工、随嫁、探亲、异地居住(两地分居者)出具长期居住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备案的。
五、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的生育基本医疗费用都有什么情况?
答: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有:
(1)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2)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3)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膳食费、超标床位费、无痛分娩费,以及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的特殊服务项目而发生的费用;
(4)生育住院期间发生的新生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5)参保人员未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生育住院期间5个工作日内还未到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办理生育备案登记产生的医疗费用;
(6)超出生育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两病”“大病”
门诊特殊慢性病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都有什么,及封顶线是多少?
答: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封顶线分别是:(1)糖尿病:4200元;(2)脑梗塞后遗症:3000元;(3)原发性高血压病:3200元;(4)脑出血后遗症:4000元;(5)多耐药性肺结核:4200元;(6)慢性活动性肝炎4200元;(7)精神分裂症:3400元;(8)系统性红斑狼疮:6000元;(9)肝硬化(失代偿期):4200元;(10) 类风湿性关节炎:4200元;(11)冠心病:3400元;(12)慢性阻塞性肺病:3000元;(1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800元;(14)风湿性心脏病:4200元;(15)支气管哮喘:3000元;(16)运动神经元病:8000元;(17)慢性肾小球肾炎:6000元;(18)肾病综合症:5000元;(19)慢性肾功能不全:6000元;(20)慢性肾盂肾炎:4200元;(21)血小板减少性紫癜:5000元;(22)癫痫:3400元;(23)帕金森氏病:4200元;(24)甲状腺功能亢进:1600元;(25)甲状腺功能减退:1600元;(26)脉管炎:1600元;(27)抑郁症:3400元;(28)银屑病:4000元;(29)胃和十二指肠溃疡:3000元;(3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000元;(31)强直性脊柱炎:4200元。
二、如果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慢性病封顶线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时,其年度最高限额在申报病种限额最高的病种基础上增加1200元。
三、我市慢性病鉴定医院都有哪些?
答:有以下几个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
四、慢性病鉴定申报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医疗文书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五、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通过鉴定的参保人在铜川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零售药店,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及用药计划即时结算,报销比例为80%。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一、门诊两病指的是什么?
答:门诊两病指的是高血压和糖尿病。
二、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于已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中的“糖尿病、高血压”保障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执行现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不纳入本方案保障范围,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三、“两病”门诊怎么进行登记?
答:“两病”门诊用药实行市级统筹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参保“两病”患者就诊后需持铜川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处方,在各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两病”登记。
四、“两病”报销政策都有什么?
答:“两病”报销起付线设定为每月3元,开具长处方超过一个月的,起付线为6元;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的门诊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高血压最高限额330元,糖尿病33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起付线、报销比例和限额按病种分别执行;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限额与门诊统筹报销限额不累计。
五、“两病”怎么进行报销结算?
答:参保患者在铜川市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实行即时结算。
门诊大病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大病保险吗?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答:城乡居民有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为1万元。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具体分段为1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
二、大病保险的报销有上线吗?
答: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年度合计报销最高限额为30万元。
三、门诊大病的病种都有什么?
答:病种有:1.恶性肿瘤放化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 3.器管移植术后抗排异 4.血友病 5.白塞病
四、门诊大病怎么申报?
答:门诊大病治疗的鉴定参照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由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人员,到定点鉴定医院申报鉴定并确定用药方案,实现即时结算。
五、大病门诊报销政策都有什么?
答:(1)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器管移植术后抗排异的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90%比例报销。
(2)血友病、白塞病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60%比例报销。
第四部分 医疗救助政策
一、请问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都有哪些?
答:范围有:
(一)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1.5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三)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见义勇为中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负伤人员;
(四)其他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不在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范围的;
(五)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二、住院医疗救助的政策都有什么?
答:(一)基本医疗住院救助:主要适用于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未超过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3.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二)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单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因病返贫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中,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因病返贫救助对象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4.救助对象中0-14周岁(含)的未成年人,救助比例可以上浮10%。
三、门诊医疗救助的政策都有什么?
答:门诊救助的重点是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000元。对卫计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可以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医疗救助。
四、医疗救助对象看完病时怎么结算?
答: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申请医疗救助的流程是什么?
答: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上报县医保经办中心审批。
工作人员:您还有其他问题吗?
城乡居民:没有了,谢谢!
工作人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宜君县人社大楼二楼宜君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具体咨询,为了方便您也可以拨打0919-8172928、0919-8172929进行电话咨询,或者关注(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也可以进行政策查询。同时,为了您方便购药支付、医保账户查询、医院就诊、医保业务办理,您还可以扫描支付宝二维码,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城乡居民:好的,谢谢您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