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小红书账号是9727364068,我在小红书平台已经支付了600元审核费用,2000元的平台保证金,但是店铺的小红书账号被以不透明不合理的平台规则封禁了评论权限。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多以实事求是告知消费者我这有什么样的满足其需要的产品 或者给平台用户解答行业盲区为主已经尽力去理解并遵守小红书的分享、互动、交易、营销等社区公约以及社区平台秩序规则,但是自我纠察完之后继续使用小红书账号仍然遭到了权限的封禁。小红书关于导流的定义是【三、交易及导流行为小红书禁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扰乱市场秩序的销售行为,禁止售卖高风险类内容,且不鼓励发布营销或导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交易行为3.1.1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假冒伪劣商品、侵害他人账户财务、恶意骚扰等3.1.2 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虚假宣传、虚假交易、价格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3.1.3 发布售卖高风险类的相关内容,如医美整形、医疗器械等3.1.4 发布其他具有营销倾向的内容,如代购、转卖、拼单等3.2 导流行为3.2.1 发布导流到个人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微信号、邮箱、地址等3.2.2 发布导流到其他平台的联系方式,如网址链接、二维码、水印等】无法正常申述,申述了一个多月,每次申述都要3个工作日左右才能再次沟通,但是每次都只能得到机械的回复。平台在封禁账号时给出的修改意见误导人,按照意见修改之后还是违规。一直强调是有广告导流行为,我是开小红书平台商铺的,干吗还要多此一举去到其他平台交易。在申请开店期间有客户问询要在哪里下单也一直告诉客户的是正在申请店铺,到时候可以平台交易有保障。前期封禁给出的违规及修改意见如下【违规原因规则中心 >1.您的评论多次涉及广告信息,平台将限制您的评论互动功能修改意见1.平台提倡真诚分享、友好互动的交流原则,如果有很棒的产品分享售卖,可以尝试在小红书上开设店铺2.关注官方账号:专业号助手、商家薯可获得专业开店指引】(多次封禁一直给的是这个修改意见,也自我排查了所有发表的评论,按照意见在小红书上开设店铺提交了资质)最后一次封禁给出的违规原因及修改意见是【违规原因规则中心 >1.你的评论中存在广告导流信息,平台已限制账号评论互动功能2.大量发布文案雷同、突出使用效果的产品评价或种草推荐等信息,涉嫌不真诚推广行为3.未持有相关认证资质,营销推广行业准入门槛较高、风险性较大的产品或服务4.发布导流至第三方平台的内容,如网址链接、二维码、其他平台店铺名或用户信息,或暗示或引导用户前往他处查看导流信息等修改意见1.种草推荐时请分享客观真实使用感受,帮助他人做出准确判断2.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易将自身联系方式泄露给陌生人,也不向他人索要相关内容,保持警惕,维护个人信息安全3.脱离平台交易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有很棒的产品分享售卖,可以尝试在小红书上开设店铺。关注官方账号:专业号助手、商家薯可获得专业开店指引】虚构了很多违规原因,并且无法沟通无法申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五条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我是平台的用户,也是平台商家,有实事求是的展示自己产品信息的权力,有评论其他用户评论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平台的公约规则不清晰,按照修改建议进行修改完全没作用误导了平台消费者进行正确的判断,导致了账号的进一步被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