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经济,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近日,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哪些新举措?来看报道。
本次发布的措施共18条,提出,通过支持高校精准培育数字人才、加强数字领域博士后培养等方式,建设数字人才成长梯队。同时围绕数字领域重点产业发展,突出企业承载数字人才主体地位,支持数字经济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人才实训基地,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数字人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处长吴丽华:“支持数字人才在产业园创新创业,鼓励各类孵化基地开辟数字经济孵化专区,积极为光电子信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北斗卫星等数字经济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措施》还提出,要建立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收入分配机制等,为数字人才提供良好成长环境。湖北将增设大数据、量子信息、工业互联网等数字领域职称,对优秀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等级。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处长吴丽华:“按照规定赋予科技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应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或股权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
(长江云新闻记者 牛中毅 王磊 通讯员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