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浙江在数据产业和数据资源的双重优势,持续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走深走实,培育浙江数商群体,夯实算力产业数据服务基础。
浙江数商指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以数据作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对象或主要生产原料,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经济主体。重点支持浙江数商从事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平台运营服务等重点业务,促进浙江数商进入数据要素市场进行数据交易。
“浙江数商”冠以“浙江”二字不是一个区域概念,而是代表一种发展路径,表明培育发展数商要与浙江产业特色紧密结合,要紧密围绕浙江415X产业集群,形成浙江数商集聚发展态势。《实施意见》明确了两个方面六大重点任务15项具体任务。一方面,培育壮大浙江数商群体,包括做强数商企业群体、提升数商发展能力、推动数商深度赋能三大重点任务;另一方面,优化数商发展环境,包括标准规范、发展生态、支撑平台三大重点任务。
做强数商企业群体
壮大群体规模
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将数据业务剥离,设立数商企业。鼓励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产业大脑运营企业等发挥技术和数据优势,大力发展数商业务。
到2026年,全省大数据领域重点监测企业数据服务年度营收超4000亿元,力争引育浙江数商1000家以上。
选树优秀典型
建立数商企业资源池,制定浙江数商发展导引,提升数商群体发展水平,打造浙江数商品牌。
到2026年,选树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领军型浙江数商”30家、在细分领域有影响力的“成长型浙江数商”100家、优秀数商应用和场景案例200个。
提升数商发展能力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鼓励浙江数商加强智能计算与生成式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相关技术的研究突破、深度融合与集成创新。支持浙江数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提升产品供给能力
支持浙江数商积极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发一批安全、可靠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浙江数商建设人工智能平台和工具,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开展通用和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提升流通交易能力
鼓励浙江数商登记数据知识产权,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加强数据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提升数据合规运用能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大脑等搭建商用化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推动数商深度赋能
推动数商赋能产业发展
支持浙江数商积极参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深度参与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未来工厂的建设运营,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经济易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推动数商赋能民生服务
鼓励浙江数商面向医疗健康、教育、养老、社区、出行等场景,创新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共服务领域数字消费水平。鼓励浙江数商在文化保护与传播、出版传媒、影视音乐、旅游休闲等场景创新研发,丰富文旅领域数据产品和服务。
推动数商赋能社会治理
鼓励浙江数商积极参与各地城市大脑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经济运行、基层治理等场景的数据产品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鼓励浙江数商在绿色低碳、智慧感知等领域做大做强,助力数字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标准规范导引
加强数据领域相关标准
制定实施
加强产业数据资源体系、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管理、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贸易等领域重要标准的制订和实施。
探索数据知识产权
保护与运用
建立完善以使用权、收益权为重点的数据知识产权权益确认、转移、终止等制度规则。优化数据知识产权权益保护追溯体系。到2026年,数商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累计达6000件。
加强数据流通交易机制规则
创新试点
鼓励数据交易机构发布数据流通交易正负面清单,推进场内场外数据交易合规发展。支持中国(温州)数安港发挥数据安全合规体系、数据司法保障体系优势,先行先试数据流通全流程机制。
优化数商发展生态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支持杭州发挥“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优势和数字产业基础,打造全国数商集聚高地。鼓励宁波、温州、嘉兴、金华等地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细分领域数商群体。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特点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先行先试,支持浙江数商开展“数据要素×”应用实践。
打造最优发展环境
加快推进算力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双千兆”网络创新应用。进一步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开发工具供给和开发环境建设,培育数据开源社区。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浙江数商积极参与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融合开发利用。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政策兑现等企业服务的便捷性。
做强发展支撑平台
强化数据交易平台建设
推动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相结合的交易体系,支持数据交易场所提升流通交易服务能力。支持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杭州数据交易所、温州数据交易中心、宁波航运交易所等数据交易平台进一步迭代功能、错位发展、形成合力。
强化产业发展平台建设
积极推动浙江数商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具有数据要素特色的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楼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商集聚性园区、楼宇等载体创建省级特色小镇、省级专精特新产业园、软件名园等。
《实施意见》还从强化机制保障、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人才引培、合作推广五方面为数商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充分发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数商高质量发展;
鼓励地方在落户奖励、数据产品交易、算力普惠、数据资产入表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政府首购政策激励,鼓励国有企业采购单位率先购买符合条件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以专利、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为核心资产的质押融资、保险保障等金融服务;
积极引进数据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具有数据要素特色的数字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将浙江数商精准赋能纳入跨区域产业对接重要内容,支持浙江数商与国内头部数据交易机构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