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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语最难、最关键的是转换英语思维,这种转换可以通过长期大量的原著阅读获得,但其实也有一定规律可循。了解这些英语“频道”的思维规律,再通过阅读、练习打磨自己的陈述方式,英语能力会提升很多。文章作者TONY为泽邸顾问,三年前移民加拿大,陪孩子读书。作为一个对语言有深度理解的人,他对中国孩子移民后的语言适应问题的有很细致理解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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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重意合,英文重形合
许多人抱怨,自己写出来的、说出来的英文带着中文腔。这不奇怪,语言只是一个载体,背后是文化以及思维方式。如果我们没有从文化和思维方式对英文有个全面了解,我们自己的“英文频道”就不可能建立,当然只能带着中文腔了。
换句话说,我们只知道汉语的特征(其实很多时候也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知道英汉的差异,在用英文进行表达的时候,就不能切换到“英文频道”,始终在“中文频道”中兜兜转转,能表达出地道的英文吗?
顺便说一句,一些朋友认为,如果找个外教,自己英文水平或许会提高得快一些。我曾经给儿子请过外教,也向其他请过外教的家长问过他们的感受,结论都差不多:效果不如想象的好。
为啥?道理也是一样:跟大多数中国人没有“英文频道”一样,大多数老外没有“中文频道”,不懂中英文的差别,他们也只待在自己的“英文频道”中,鸡不懂鸭,鸭不懂鸡。
从这一期开始,我们就来聊聊英汉差异。
一、英语重形合(句子间通过连接词,比如连词、关系代词、关系副词、介词等,进行有形连接),汉语重意合(不注重句子外在的有形连接,而是靠内在结构和语义来连接)
随手找一些例子我们来阐述一下。
爱情也罢,灾难也罢,无论影片会拍成何样,能触及到那样一场夹杂在家国情仇动荡年代的“旧事”,已经是对悲情历史的一次打捞与情绪,甚至是反省,就像那艘被命名为“太平”的轮船,永远承载着中国人对太平的巨大渴望。
这段话的句与句之间,除了“无论”以外,没有其他有形的外在连接,可以说相当松散,但其内在的语义仍然是清清楚楚的。这就是典型的中文句式。
那我们来看看典型的英文句式是怎么写的:
The feeling of affinity, the participation in a common culture and traditions, the awareness of a common destiny,which are of the essence of national sentiment and patriotism, are transformed by nationalism into a political mysticism in which the national community and the state become super human entities,apart from and superior to their individual members,entitled to absolute loyalty and, like the idols of old, deserving of the sacrifice of men and goods.
上面句子中,有下划线的词都是连接词,如果没有它们,我们很难想象一句英文句子能够成立。
我再用一个更简单的例子:
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很清楚地看到,这句中文没有一个连接词,如果要用英文来表达,应该这么说: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因为)黎叔很生气,(所以)后果很严重。也就是说,用英文表达的话,要将“因为……所以”写出来,否则就不是地道的英文表达。
汉语不是不用连接词,而是可用可不用的时候,尽量不用。“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这个句式今年被用到爆棚,笑点就是在连接词“且”的使用给人陈腐、造作的感觉。
又如,苹果推出新品,其英文的广告词是bigger than bigger,大陆直译为“比大更大”,被狂吐槽,就是因为把than这个连接词生生地塞入中文表达中,而台湾的翻译“岂止于大”,就更加符合汉语的习惯。
为了举一反三,我们再举几个中文表达,然后看看在“英文频道”里该怎么说。
让我们来看几道例句:
>> 别走快了,(如果)走快了,(就)会扯着蛋>> 跑得了和尚,(但是)跑不了庙>> 发展体育运动,(来)增强人民体质
括号的内容是笔者加的,用英文表达的话,就要把括号内的连接词表达出来,否则就不是英文思维,而用中文表达,括号内的完全可以不要。
上次提到,因为老外没有中文频道,他们并不清楚中英文的这些差别,最多只能告诉你英文是这么说的,那么,由于受到中文思维的影响,你跟他们学了半天,最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过,如果先按照我的套路来,再找老外“熨平”,或许是个好主意。
结束这第一个差异前,我们再做一个小练习,试将下面这段话用英文表达出来:
我叫马走日,1913年生于上海,专业焊工,毕业于上海技工学校,1932年到1935年在项飞田公司工作,期间担任焊工组长。1935年加入一家温州企业武七制药公司并担任采购经理。1936年10月,我离开武七公司加入了武六物流公司担任质量经理至今……
菜鸟会这么写:
My name is Ma Zou-ri. I’m a Shanghainese. I was born in 1913 and I’m a welder. I graduated from Shanghai Apprentice School and worked for Xiang Fei-tian Co. from 1932-1935. I was a team leader of welder then. I joined Wu Qi Pharma as Procurement Manager in 1935. This company locates in Wen Zhou. I left Wu Qi in Oct 1936 and joined in Wu Liu Logistic as Quality Manager……
注意到菜鸟用了多少个I 开头以及多少个单句,别笑,我做了十几年的人事招聘工作,上面这种表达占了英文求职信的十之八九。本教练的徒弟转到英文频道后会这么写:
My name is Ma Zou-ri. Born in Shanghai in 1913 and graduated from Shanghai Apprentice School, I’m a welder by training. While working for Xiang Fei-tian Co. from 1932-1935, I was a welder team leader. 1935 found me working as a Procurement Manager for Wu Qi, 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ocates in Wen Zhou. My stint in Wu Qi ended in Oct 1936 and since then I’ve been working with Wu Liu Logistic as a Quality Manager...
仔细琢磨修改后的句式是怎样“粘合”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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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后重心,英文前重心
英汉的第二个差异在于,英文先讲观点、结论,后讲事实;先抛出一个中心词,然后接一串尾巴。中文则先讲道理,再讲结论;先口吐一大堆莲花,再朝中心词奔去。
简单说,老外直接,上来就是“所以”,然后再告诉你“为什么”;中国人委婉,“因为事情是这么这么的,所以,只能这么这么来”,要兜些圈子,做些铺垫,才come to the point。
有人形象地把英文的句型比喻成一支孔雀,头昂然向前,然后接一个长长的尾巴。在英文里,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名词或词组或动词(孔雀的头),后面一长串定语或状语(尾巴),而这个定语、状语可以由多种方式构成,以定语为例,最常见的是形容词做定语(这个汉语也一样,只是英文中的形容词跑到名词之后也不犯法)、定语从句做定语、不定式做定语、分词做定语、介词做定语……
我们学英文的时候,老师不厌其烦地教,不厌其烦地考,就少一句话“定语、状语是英文的魂”。我们之所以在神马从句、分词、不定式上花了这么多的工夫,目的就是一个:搞明白英文的修饰。搞定了这个,英文句法和语法70%的内容就搞定了。
老师不讲这个为什么(我严重怀疑他们也不明白),我们就像进入了竹林,在每一片树叶上、每一棵竹竿上兜兜转转,但对于那片竹林本身,我们却依旧糊涂!我在本系列一开始说的,所谓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所谓重视局部,不重视整体,就是这个意思。
列为看官,为了更好地让大家领略英文表达中这个特征,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1. Last Friday I saw a girl in red standing near the coffee shop on the Beijing Road
(先就把girl点出来,再用介词短语in red 和分词standing near the coffee shop两个定语来修饰她。如果换成中文,那就是,我上周看到一个红衣飘飘、齿白唇红、两眼哀怨、亭亭玉立…..的女孩。看出英汉之别了吗?)
2. This is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was built by Jack
(这个奇葩句子的中心词是cat,后面一串尾巴,接四个从句。类似的句子在英文中比比皆是,虽然此次套四个that 有些夸张,但英文就是这么任性)
3. He would not retreat unless he received order to do so.
(unless后面跟的是条件,如果你把这个句子改成Unless he received order to retreat, he would not do so 从语法角度看没错,但是从英文表达看就不地道了,因为你把条件放在了前面)
4. She didn’t come to class because she was ill.
(按照我们上面解释的原则,because 后面是原因,在英文里面,要后置,如果把此句变成Because she was ill, she didn’tcome to class,语法上没问题,但不符合英文表达习惯。这也就是我经常说的,语法再正确,思维习惯没按照语言各自的频道来,照样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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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泛动词化,英语去动词化。
前两章分别谈到了英汉语的两大差别:汉语重意合,英文重形合;汉语后重心,英文前重心。有朋友问,我慢慢开始明白这个差异,也开始建立我的英文频道了,但是,英汉频道会不会“串台”啊?我的回答是,除非你生在一个双语并进的家庭,否则“串台”是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在两个频道中自由切换。
我观察过一些出生在加拿大的中国孩子,他们在幼儿园、学校都用英文自由表达,回到家,为了迁就父母,他们也能自由地切换到“中文频道”。至于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我不是教育家,也不是心理学家、语言学家,不知道why,只知道what。人脑的功能伟大得很,普通人终其一生能用到20%已经很不错了,所以,放心去做吧,把剩下的事情交给你的大脑好了。
闲话一句,以前来过我家的朋友,都会惊诧于我家四壁的近万张CD。去加拿大之前,我买了个希捷的2个T的移动硬盘,然后把那些CD都拷了进去,这样,我就可以“一盘走天下“了,到目前为止,连硬盘的一半容量都还没有用到。所以,放心吧,人脑比移动硬盘强大,别说英语,你如果还有时间和兴趣学其他语言,再弄个十门、八门外语频道都绰绰有余。
到目前为止,在进入英文频道的时候,你只需要记住,
一,多用连接词;
二,除大多数形容词外,定语往后面放。
回到中文频道的时候,
一、少用连接词,
二,定语回到前面去。
今天来谈英汉的第三大区别:汉语泛动词化,英语去动词化。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奇怪,英文里面动词不少啊,而且还有时态变化,麻烦死了。
英文里面动词是不少,但是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很多情况下,英文倾向动词名词化、介词化、形容词化。这又回到我反复提到的一个理念:我们传统的体制内英文教学,过于纠缠于语法,尤其在动词的时态上落力甚多,琐碎之极。
前几天我看了一篇文章《英超读书指南》,讲英超球星都看什么书。讲到英格兰中场大将兰帕德的时候,文章说,兰帕德读书不少,却经常分不清to be 后面该接什么时态。想想看,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的英国人(兰帕德的智商高达150!),居然分不清to be后面跟什么时态。
其实有什么奇怪呢,如果有语言学家把我们每天说的汉语进行语法分析,我们每个人几乎每句话都有语病,但这影响我们交流吗?我不是说语法不重要,而是说,我们学外语的目的别忘了:交流!从一般交流到深度交流!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说话带些语病,真的有那么可怕吗?反倒是你字斟句酌,会bore the receiver’s pants off。
好了,我们来看一些例句:
[中文] 研究下那封信,我们觉得有问题
[英文] A study of that letter makes us doubtful.
[中文] 托尼写的作文[英文]Composition by Tony
[中文]没有不带刺的玫瑰[英文]no rose without a thorn
[中文] 今晚放什么电影?[英文] What moviewill be on this evening?
[中文] 他带着微笑向我走来[英文]He came to me with a smile
[中文] 他怕困难,就去睡觉了[英文] Afraid of difficulties, he prefers to sleeping.
[中文] 对他的所作所为羞愧不已,他把头深深地低下了[英文]Ashamed of what he did, he ducked his head.
从上面这些例句可以清楚地看到,英文不是在什么时候都是以动词开道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有意识地在表达中多使用名词、介词、形容词来取代动词,你的英文频道的第三个要点就开始建立起来了。
4
我很喜欢王尔德的一句话:我们都身陷沟渠,但我们中的一些人一直仰望星空。
在进入第四个汉英差异之前,我先啰嗦两句汉英句子结构的相同点。在我看来,汉英差异虽然有,但绝不巨大,因为它们的基本句式是相同的,都是主语+谓语+宾语这样的结构。不像日语,其基本结构是主语+宾语+谓语,整个谓语部分完全跑到句子后面去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英语还是比较好学的。
这第四个重大差异是在主语上,中文一般用人称主格,比如,你我她,我们你们他们,张三李四王五…..,我们可以称之为personal,而英文却更常见用非人称主格,我们称之为impersonal。
请详述之:
[中文] 他一想到要做作用,就不高兴[英文] The thought of doing homework makes him unhappy.[点评]中文的主语是他,而英文用了The thought of doing homework这个名词短语担当主语。
[中文] 他老板对他灵活处理此事感到很满意[英文] His adroit handling the delicate situation pleased his boss.[点评]这句话的英文用了现在分词his adroit handling the delicate situation来做主语,而中文却是他老板。
[中文] 毫无疑义,他们将得到点什么[英文] That they will get something is not in much doubt.[点评]中文表达中,“他们”是主语,而英文里面,却是That they will get something这个名词从句。
[中文]有人声称,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英文] It is asserted that war is unavoidable.[点评]中文里,“有人”是主语。英文里,出现了一个中文中没有对应的成分,那就是it is asserted that做形式主语,真正的主语that war is unavoidable 跑到后面去了。
[中文] 我们已经得到很多了[英文]Much has been given us.[点评]中文的主语是“我们”,英文里居然惊世骇俗地出现了much 来做主语。地球人对much做形容词或副词知道得很清楚,但很少敢用这个家伙来做名词。同样一伙的,如nothing,little, no都可以用来做主语。
凡事有规律,就有例外。下面这个两个例句说明,虽然中文多用人称主格,但也不是完全绝对,中文有时候也会用物称做主语的:
[中文]叫他傻子,可够让他难受的了[英文] To call him stupid is too much for him to stand.[点评]英文用了不定式To call him stupid做主语,中文用了“叫他傻子”做主语,两者异曲同工。
[中文]让他高兴的是,他通过了考试[英文] What makes him happy is he past the exam[点评]英文用了what引导的主语从句,中文用的是“让他高兴的”,没有用人称主格。在这个例句中,英汉殊途同归。
在谈论这些汉英之别的前三个部分时,我一般不去深究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是语言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工作领域。但对于今天谈的这个主题,我做了一些猜想,也不知道是否正确。
我们中国人说话,常常是“我怎么怎么样“、”你如何如何“、”那家公司哪能哪能“,动不动就是人称主格打先锋,给人的感觉是比较主观。而英语中非人称主格比比皆是,给人的感觉是比较客观。正如我说过,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思维习惯的载体。
因此,我觉得问题的答案还是要从社会文化的范畴去找。对于我们英文学习者,明白这个区别就好了,在我们说英文,写英文的时候,多注意把”我“字当头压一压,多想想用物称开头,我们的英文频道就又多了一个坚实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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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频道中的时态与情态
如果你问一个人,学英文什么地方觉得最难,我估计大部分人都会说,“时态”。
确实,英文中一共有16种时态,并且某些时态之间只存在着细微的差别,这对中国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在汉语里,根本没有“时态”一说,汉语的动词也没有“过去式”和“过去分词”、“现在分词”这样的形态变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用英文表达时经常忘了加s, ed, ing等等,这些“形态”就是英文中时间变化的标记物。
汉语虽然没有时态一说,但并不意味着汉语不能表达时间变化,汉语也有自己的独特标记物,
第一,通过动态助词“着、了、过”等等来表达。
他对着窗外的人群发愣(“着”表达了“正在”的意思)我去了,什么都没找到(“了”表达了“过去”的意思)我看过这部电影。(“过”就表达了“过去”的意思)
著名的汉语学家吕叔湘、王力、龚千炎等分别用“相”、“貌”、”态“等对中文的时间变化进行了归纳,简单讲,英文是通过动词”变形“,汉语是通过在谓语动词前后或当中增添词汇的方式来描绘时间变化的。
第二,通过时间状语或副词来表达:
我经常去北京(经常)我刚到家,电话就来了(刚)明年,地铁十一号线就将开通(明年)从前楼上住着两位老人(从前)
需要注意的是,英文里面也有时间状语,同时又有时态变化,两者叠加起来表达。而汉语仅仅用时间状语就达到了目的,因此从语言精炼的角度看,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觉得还是汉语简洁明了。
英文中不仅有时态变化,而且变化之后又形成一个新的词,甚至赋予了新的意义。举个例子,withdraw这个词的意思是撤回、收回,它的过去式是withdrew,过去分词是withdrawn,而withdrawn这个词除了作为withdraw的过去分词形式,它本身也做形容词用,意思是沉默寡言的,孤僻的。我们记这个词的时候,只能展开联想:一个人收缩很厉害,因此变成了一个孤僻的人。
英文动词除了有时态变化,情态动词也是一个中国人的语法难点。汉语没有专门的情态动词,表达情感和态度的时候,更多靠语气助词和标点符号。
我们来看一句英文:
You must be feeling rather tired.直译过来是:你一定感到很累了!因为有must,我们便知道这个语气很重,翻译成中文的时候,加个惊叹号比较合适。
仍然用上面这句话为例,我们用不同的语气助词,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你真是太累了啊!你累了吧?你就累了?你不可能不累的呀!你看起来很累呢。
所以,当我们要用英文表达情态的时候,千万记住,一定要拿出can, may, must, could, might这些情态工具出来,而这些在汉语频道中,是找不到完全一样的对应物的。
6
英文多被动,汉语多主动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来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章。正如我在开篇所提,汉英固然有差异,但究其根本来说,二者在句法结构上相似之处要多过50%,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英文还是好学的。之所以许多中国人表达出来的英文带有中文腔,是因为大家没有一个“英文频道”,始终按照中文思维在构造英文句子。
另外,由于分工所限,中文老师不讲英文与中文有何不同,英文老师不讲中文与英文有何差别,彼此分畛域,井水不犯河水,形态上,汉英老死不相往来,但思维上、表达上却随时“暗通款曲”、“上下其手”、“相互干扰”。
这汉英的第六大差别就是:英文多被动,汉语多主动。
说到被动语态,中文也用,但用的远不如英文广泛。我们先看一个句子:
[中文] 发现错误,改正错误[英文] Wrongs must be righted when they are discover.
在中文句子中,省略了主语,即动作的发出者,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错误”用作主语,那样的话,就显得非常生硬:错误要被发现,错误要被改正。如果你这么说,周围的人一定会觉得你是猫星人。但英文这么说就没问题,而且很符合英语的思维习惯。
一直读我们这个系列的朋友会注意到,英文思维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将主观性降到最低,所以他们不爱用“人称”开头,而尽量用“物称”开头。同样道理,在他们看来,用被动语态可以压低甚至遮蔽动作的发出者,从而突出事物的状态,而不是搞这件事情的人的状态。
另外,使用被动语态也可以使整个句子显得委婉,尤其是在公共领域发通告的时候。曾经有次,我在麦当劳就餐,就看到过这样的标示:This seat is saved for consumption of McDonald’s food only.意思是说,座位仅给本店的消费者。如果我们用主动语态写成You can’t sit here if you’re not our customer. 不仅语气生硬,而且倨傲无礼。
除了被动语态以外,使用形式主语也同样可以达到凸显客观、表达委婉的意思。我们来看几个例句:
It must be admitted that…It is believed that…It is suggested that…
这几个例句的开头,都是用it’s +被动语态构成,从而让真正的主语放在后面,行文克制、委婉得体。不过,在一篇文章里,被动语态也不能滥用,否则会显得陈腐、虚伪、故作姿态。
当然,汉英差异肯定不止这个系列所提到的这六个,其他的差别,如英文多用长句,汉语多用短句;英文句子有主从之分,汉语则不明显;英文中有表语,汉语中没有;英文中的补语是补给主语和宾语的,而汉语的补语是补给谓语的;英文有倒装,中文少倒装……这些在我看来是属于相对次要的区别,此处不赘。
汉英异同,坊间有学者和爱好者研究,本系列采用了他们的一些研究成果,此处一并表示感谢。同时,Tony也独立发现和研究出其他一些差异,如果需要引用的,也请注明出处。我们的工作,还不能仅仅停留在发现这些差异,更要运用在教学之中,从而让更多的英文学习者看到并掌握,最终能用地道的英文思维来进行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