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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思路

   日期:2024-12-03     浏览:79    移动:http://xiaoguoguo.dbeile.cn/mobile/quote/2279.html

2023年,平阳县资管办共完成工程招投标四大块交易总数347宗,其中工程招投标163个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投资65.15亿元,中标金额59.46亿元,节约5.68万元,节约率达8.73%;政府采购项目132宗,其中政府分散采购42宗,政府集中采购30宗,国企采购60宗;预算金额13.74亿元,中标价12.28亿元,节约率11%;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26宗,出让面积448141.848平方米(约672.28亩),起始价11.38亿元,成交价11.79亿元,溢价额4140.00万元;产权转让项目共26宗,起始价54.36亿元,成交价54.30亿元。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思路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自平阳县资管办确定为“清廉招标”工作试点以来,县资管办探索推进“公优廉一体化”改革,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体系,强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实现“一网覆盖、集中监管”。各项工作在2022年都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如办理首个行政执法案件、生成全市第一份标前体检报告”、提出“双随机评审法”等创新做法,得到陈宽副市长批示表扬,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一致肯定。在2022年“公优廉一体化”试点建设改革创新的基础上,2023年县资管办继续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从各方面推进招投标领域工作提质增效,今年,“构建集中监管体系”、“明标暗评”特色做法也得到温州日报报道;同时平阳已纳入省级“评定分离”试点,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试点。

(一)锚定科技赋能,下好清廉交易“先手棋”

县资管办以“清廉招标”工作试点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技术迭代升级,通过深入运用“制度+科技”手段,线上线下双轮驱动、场内场外两场联动,开发建设平阳县“清廉招标”系统,提升打造招标代理评价、投标人信用管理、招投标全过程监管、串通投标预警分析、不见面开标二维码定位等7项系统功能,解决“项目多、人员少”、监督工作“碎片化、单一化”等问题。通过构建全领域综合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大数据智慧监管的一体化智慧监管体系,营造优质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锚定主体管理,打好全过程监管“组合拳”

1.严管招标人行为规范

一是严审资质破除“量身定做”壁垒。出台《平阳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标前审查工作导则》,严格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文件的标前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招标、设置不公平竞争性条款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避免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设置倾向性条款,导致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据统计,近两年来邀请招标与直接发包率为零,截至目前共对269个项目进行标前严格检查,共发现25个问题和线索,发出整改建议书7件,整改或完善了25个问题,有效避免业主向特定投标人有倾向性,导致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

二是“负面清单”实现严管厚爱。针对多数招标人为党政干部的情况,联合纪委出台公职人员负面清单,以明确文件让公职人员“知其不可为”;制定“打招呼”登记制度及标前廉政约谈机制,填报后由招投标主管单位备案保存登记表,供纪委后期调阅,既有效震慑了“招投标掮客”的不法行为,也避免了党员干部行差踏错,为促进公权力规范高效行使奠定了基础。已在85个重大工程项目试点中开展约谈和提醒,85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发现问题5个,纠正了5人次存在的问题和认识偏差,业主、代理及专家填报的207份登记表均已备案保存。

三是社会监督促进阳光透明。探索建立全省首创的“人民监标员”制度,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招标人存在的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已组织实施10轮人民监标员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建议15项。

2.严查投标人违规行为

一是标前健康智审提效率。推进诚信建设,用“自动检”迭代“手工查”。摒弃传统手工检索各大信用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违规的方式,创新开发平阳“清廉招标”监管系统,向上贯通“信用浙江”数据,自动生成温州市第一份标前“体检报告”,投标企业健康程度一目了然,对违规投标企业自动预警,为工程质量把好标前审核关。截至目前,共开具标前“体检报告”65份,发生预警12次,均已限制其投标,通过对工程质量把好标前审核关,实现“标前智审”。

二是标中违法预警强打击。探索数字云监管,以“多维度”提高“精确度”。以大数据为支撑,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基础,创新打造“串通投标监管分析模型”,通过对各类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指标包括:异标段“五码”雷同、异标段下载解密IP雷同性分析、高低中标率、投标总价偏离度等),按照串通投标风险高低进行预警,并生成围串标分析报告,形成全链条精准式打击。现已测算招标53次,分析人员9640人,风险预警2648次,为查找围串标行为提供线索12次。

三是评审双重随机促公平。创新评审方法,以“随机性”保障“公正性”。针对投标人的围串标问题,以随机性破解“投标人庄家”内定的中标候选人的问题进行优化和改进,创新推出具有平阳特色的“双随机”评审法,针对综合评审、商务评审分别设置双重随机因子,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决定,加大随机因素权重,有效破解一些投标人利用固定的基准值计算方法长期围串标的行为,挂靠转包行为得到遏制。

四是标后监管强震慑。(1)标后强化管理。严惩擅自变更“五大员”及延误工期的行为。大幅度提高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处罚,若存在由于主要施工人员而在评标过程中受益的情况,则双倍扣罚,一亿以上项目罚款不低于100万元。2)线上集中监管。联合各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行平阳县标后履约监管系统在建设单位应用的通知》,对2022年6月30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均需在标后履约监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实现在建工程标后动态化管理。3)线下加强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根据《平阳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全覆盖,并对其中37个民生或重大工程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发现问题58个,发出整改函12份,联合通报6份,督促建设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违规施工企业处罚150万元。截至目前,接到信访件6起,投诉件3起,其中一起信访件经多次沟通、协调达成和解协议,满意度为100%。 4)标后强化履约结果运用。依据《平阳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标后履约检查结果、小额工程项目检查结果、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相关因素引入“评定分离”定标环节,做为定标的重要考虑条件。

3.严防评标专家评审“不专”

一是 “远程异地”破解“常委专家”被围猎。全面推广省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模式,通过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有效杜绝投标企业“围猎”专家的行为,同时探索使用长三角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最大限度地统筹各地专家资源,减少参评专家面孔”,提高评审效率,破解“常委专家”被围猎风险

二是“明标暗评”破解“权力寻租”人情分。创新“明标暗评”模式,即技术标投标文件隐匿投标企业名称,对投标企业实行随机编号,技术标内容进行模块化无序排列,实现专家“盲评”,有效遏制专家针对特定企业的打分倾向性,用“未知量”守护“可变量”,技术阻断评标专家可能存在与投标企业串标的实现路径。

三是“资质审核”破解“委派专家”不专业。出台《平阳县评标专家评审行为规范》,要求业主委派的专家评委必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职人员,规定业主委派专家不得在评标委员会中担任负责人等,以“规范化”打造“专业化”,规范了业主委派专家行为,提高评标委员会整体水平。

4.严控招标代理从业行为

一是推行“一人一码一机构”。针对一人同时代理两家招标机构进行项目招标的情况,依托“清廉招标”监管系统,开发“代理码”模块,通过赋码方式将从业人员与所属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绑定,实现“一人一码一机构”。

二是实行“一标一评价”。同时,制定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信用负面清单,围绕是否合规编制招标文件、是否依法开展代理工作等方面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一标一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按照“优良差”三个等级反馈至“代理码”并赋“绿黄红”三色,招标人扫码后可直接查看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评价等级,择优选用代理机构。截至2023年11月底,共对85家代理机构和353名从业人员赋码,其中“红码”代理机构2家,“黄码”代理机构4家,同时对14家代理机构以及7名代理人员按《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场内执业行为评价办法》报温州市政务服务局信用扣分。

三是施行“一年双检查”。常态化开展标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专项检查。每年集中两次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今年1-2月对202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共抽取了85个项目,涉及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单位55家,施工单位70家,共查出13个乡镇36个项目58个问题;对全县2022年度政府投资工程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专项检查,共抽取其中24个项目,对照检查结果对2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按规定予以红牌警告(代理码赋红码);对7家未发现相关问题,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的造价咨询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三)锚定重点改革,跑出创新发展“加速度”

1.稳步推动“评定分离”改革。2021年起,平阳首先在限额以下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模式,通过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不断探索、总结收集相关建议和意见,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平阳实际,在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支持下,县资管办积极探索推进施工、工程总承包领域“评定分离”改革工作2022年3月出台了限额以上《平阳县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定标工作导则(试行)》。通过限定一定金额和范围,从小范围先试行再到全面推广2023年,通过制定具有平阳特色的《“评定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对“评定分离”项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评标要求、定标办法、择优要素、定标前准备等要素进行再明确,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

2.创新限额以下工程管理。逐步建立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将小额工程项目纳入“评定分离”。2021年起全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原则上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实现建设单位项目交易主体责任制,并促使投标人聚焦履约表现、工程安全、现场质量管理等方面,通过诚信履约、提高工程质量等行为来获得业主的认可。二是“以点带面”,打造“集中开评标、乡镇全覆盖”交易环境。借助“7+9”模式,以交易量较大的7个乡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其余周边9个乡镇,打破了常规的一镇一中心的模式,为企业降本减负,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三是推进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四是推行简便易行的评标方式,减少招标投标成本。通过实现小额工程交易网上“不见面”办理,有效破解了交易市场主体“多次跑”难题,大幅度减少交易场地设施不足和现场人员难管理的问题,大大节约社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简化交易流程,节约招投标时间。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平台发布公告,等标期原则上超5日就可以开标;工程建设设计类项目不少于7日;中标公示2日以上就可以发中标通知书。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针对建设单位对管理办法理解不够、个别代理机构业务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缺乏实际操作等问题,县资管办及时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各方主体法治意识和业务操作水平。

(四)锚定惠企便企,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一是营造中小微企业便捷化准入环境。实现工程“不见面”开标全覆盖。在积极推广开标全过程不见面、不聚集、智能化、移动化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从7月10日起,小额工程项目也已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通过进一步缩短企业投标时间,推进“零跑腿”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投标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中小微企业降本减负。创新实施年度一次性预缴保证金。平阳针对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投标保证金一次预缴、循环使用的方式,为守信企业设置年度保证金独立账户,大幅节约了企业成本。截至11月底,共有159家企业合计2385万保证金入帐并办理申请手续;推行差异化减免投标保证金。小额项目由投标企业自行选择每次交纳或者长期保证金的方式,对信用评价高、标后履约评价高、优秀中小微企业采取免交投标保证金,截至目前,共有30余家中小微企业享受免交待遇;规范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县资管办对保证金专户进行全面清理,通过电话催促、网站与报纸通知通告等方式,共清理滞留资金527.34万元,通过多举措清退沉淀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坚决消除各类招标主体不合理占用投标企业的资金利益,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负担;大力推广电子保函业务。全面实现场项目保证金保函缴纳,在全面使用温州阳光e网后,保证金费率最低降至1.5‰,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此外,同步开通工程项目保证金自动计息功能,切实维护投标企业权益,截至11月份,共支付利息4.98万元。

三是维护中小微企业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检查。对年度的所有工程按类别抽取20%以上的项目(按总项目的20%比例抽取,如该类别不足20%的,全部检查。)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检查,并对检查进行通报,对编制招标控制价严重失真的中介,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对相关代理机构进行信用扣分。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出台《平阳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标前审查工作导则》,严格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对违法违规招标、设置不公平竞争性条款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避免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设置倾向性条款,维护中小微企业权益。优化“中标贷”项目。升级推广“中标贷2.0”版融资服务,鼓励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式授信和优惠贷款利率的融资服务,在此基础上,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中标企业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能快速获得贷款和更低的利率。截至目前,共提交150余家企业至中国银行平阳支行开展授信审核,目前第一批中已有15家中小微企业获得授信审批总计授信额度3521万元;同时已有10家中小微建筑企业成功办理“中标贷2.0”,放贷金额总计2365万元,其中2家中小微企业凭中标通知书享受贷款利率再优惠为3.25%,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直选发包”优先选择。针对中小微企业因业务规模小而导致发展困难的难题,平阳利用小额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契机,对于限额以下工程采取直选发包的项目,优先面向中小微企业中选择,通过政策扶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2)“评定分离”优先推荐。在小额工程项目公开发包中在“评定分离”环节优先考虑信誉高、标后履约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

(五)锚定专项整治,挥好协同联合“执法剑”

一是领导重视,初步形成专项整治氛围。成立平阳县招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查处招投标违法案件,形成联席工作机制加大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和移交查办等工作力度,协调解决推进专项整治过程中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化被动为主动,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机制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共出台十余项涉及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的制度及文件,通过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法院机关的联动协作,初步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的招标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协作机制三是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工作,监管初步到位。联合县纪委、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标后履约常态化检查全覆盖,督促建设单位在标后监管系统及时录入完成招投标项目信息打通信息壁垒,对项目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全程留痕。截至目前已录入136个项目,并对其中37个民生或重大工程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发现问题58个,发出整改函12份,联合通报6份,督促建设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违规施工企业处罚150万元。四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部门协作机制初步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基础,创新开发“标前审查系统”和“围标串标预警系统”,通过对各类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获得串通投标行为线索,移送相关部门。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合,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有效推进案件办理。五是结合“评定分离”,结果初步得到运用。根据检查结果反馈,对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在“评定分离”定标环节将不予考虑;对于履约能力强、业绩能力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在“评定分离”定标环节中给予优先推荐;同时,我们以正面典型为引领,突出示范作用,对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过硬的1家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进行经验推广。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县资管办将继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落实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数字赋能,推进数字化改革提质增效

1.优化提升新办公楼数字化监管能力。利用2024年县资管办办公场所搬迁契机,完善新办公楼招投标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实现全流程无人监管。建设智能“评标舱”,满足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独立空间内进行不见面开标工作以及满足专家评委能够在独立的环境中进行在线评标、会议沟通、在线询标、在线签章等相关操作的需求,不仅可以让专家评委实现独立评标,也可减少专家之间直接接触,避免专家与专家之间交流影响评标结果,保证评标过程公平公正。推动建设评标区域人员录音系统建设,为监管单位提供现场录音数据,实现评标区域实时监督。

2.持续推进智慧评审模式。探索实践数字化智能评标提出新途径,积极推进交易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明标暗评”评审模式在项目中的运用,进一步提升评审结果的公正性,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3.大力推广远程异地多点评标。积极推广省内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建立与省内其他城市评标合作机制,实现省内专家评标当天抽、就地评常态化;推广省外远程异地评,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城市及其他省外省市的合作,推动优质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扩充评标专家资源。

4.继续推广“双随机”评审法。继续推广“双随机”评审法,以随机性破解“投标人庄家”内定的中标候选人的问题进行优化和改进,针对综合评审、商务评审分别设置双重随机因子,有效破解一些投标人利用固定的基准值计算方法长期围串标的行为,以“随机性”保障“公正性”。

5.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乡镇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将限额以下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向国企延伸,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息资源、服务标准全覆盖;建设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归档、科学管理利用网上交易形成的数据  

6.助力完善全市“阳光e网”一体化平台建设。优化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在全市“阳光e网”一体化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平阳特色的招投标创新举措,为助力完善全市“阳光e网”一体化平台建设作出贡献。

(二)聚焦专项整治,保障招投标市场风清气正

7.持续深入招投标领域乱象整治。继续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工作,进一步紧盯招标人审查,加强标中、标后违法查处,深化“一案多查、行刑衔接”办案模式,继续加大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营造招投标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8.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协处制度。充分发挥招投标专项治理联席会议作用,加大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和移交查办等工作力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推动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9.推进招投标线索排查面拓展延伸。将违法行为线索挖掘向基层项目延伸,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常态化开展标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专项检查。明年将集中两次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表现良好的造价咨询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三)聚焦改革创新,推进“评定分离”试点迭代升级

10.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评定分离”省级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工作,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改革,创新招投标监督和管理模式,推动实现招投标全要素、全过程闭环管理。结合平阳实际,创新打造平阳特色智慧定标系统,破解定标信息不对称的壁垒,补齐定标“标准少、量化难”的短板。通过改革试点,力争“评定分离”项目宗数达到法定招标项目总数的30%以上。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提炼“评定分离”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出一套具有平阳特色的“评定分离”改革经验。

(四)聚焦公平竞争,助力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1.深化“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试点工作。围绕改革办《“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试点实施方案》文件,以“清除招投标‘隐形壁垒’、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稳步推进招标‘评定分离’工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开展中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加大集采项目惠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交易主体审查”等惠企举措为抓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增值服务叠加,保障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着力构建平阳县中小微企业公共资源友好交易体系,使中小微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方便快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聚焦平台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

12.优化招投标标准化服务。根据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修订交易服务指南,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指导,提升招标采购单位、镇级平台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开展。  

13.试行预公告“白名单”制度,持续优化招投标流程。推动建立预公告“白名单”制度,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优化流程“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完善优化各项办事流程,推进招标文件范本电子化、模块化管理,推动招投标流程优化,实现“网上办、少跑腿”。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建立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标前标中行为。

(六)聚焦队伍建设,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机关

14.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继续完善百分制量化绩效考核办法,实行“赛马制”绩效管理,让有意愿的马跑起来,让跑起来的马跑得更快,让跑得快的马跑得远,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源动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绩效。

15.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交易队伍培训学习,坚持学用结合,提高学习质效;完善内控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监督;增强法治意识,严格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严管厚爱并重,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活动,关心关爱干部,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公共资源交易队伍。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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