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荆门发布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10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至8日在荆门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门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荆门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授权主任会议另行决定,并予以公布。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政协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5日至7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荆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及报告;选举;其他事项。
来源: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荆门市委员会
编发:尤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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