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4日,我拿了小红书购买的快递,发现不合适,我就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当天我在小红书平台上发起申请,并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8月11日19:59分)上传了快递单号。商家偷换概念,认为我4号取件,11号寄回,以超过7天无理由拒绝了我的退货。我联系商家,商家长时候不予理会,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并大放厥词,嚣张至极。本人合理合法退货,商家却对我辱骂攻击。第二十七条【不得侵犯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义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对于商家的这种不良行为,我要求对商家进行处罚,并要求商家对我进行道歉赔偿。2024年8月13日补充说明,我在小红书平台投诉后,9点49分投诉完成,10点13分商家又来辱骂我,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并扬言12315和12345等投诉渠道无用,嚣张至极。如果普通人正常维权如此困难,消费者该何去何从。平台不监管,商家对法律置若罔闻,消费者深受其害。恳请相关执法人维护一下普通人的权益。对不良商家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