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上午,70周年国庆阅兵仪式隆重举行,整齐划一的徒步方阵、满载国之重器的装备方队、搏击长空的空中梯队顺序受阅,从容充分地展示出经过70年发展后的中国实力,中国的自信。
70年,中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一步步超越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飞速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70年,中国的每一座城市,每一个乡村,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命运都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个国家,不会无缘无故从一贫如洗走到今天,今天的一切都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前三十年我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后四十年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纵然其中充满波折,但也总能在关键时刻吸取用巨大历史代价换得的教训和经验,坚定不移的实施渐进式改革,推进法治、开放等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最终得以越过一座座山丘。
作为中国金融业的一分子,回望保险业发展也莫不是如此,在经历了建国初短暂的恢复之后,1959年国内业务即全面停办,一直到1979年才正式复业,40年时间,又快速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截至2018年底,国内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超过18万亿元,为全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近7000万亿元,更是涌现出包括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平等在内的10家世界500强企业(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数据)。
中国保险人通过几代人不懈努力,见证着、守护着人们蒸蒸日上的生活,也开创着属于保险业自己的新时代。
70年沧桑巨变,70年春华秋实,70年,人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我们致敬新中国,70年峥嵘岁月,开创了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助力全国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我们建功新时代,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而现在保险业的使命就是成为人们美好幸福生活的守护者。
值此70周年国庆之际,『慧保天下』特梳理70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历程,这是中国70年发展历程的一个侧面,也是几代保险人共同的记忆。
1949—1977
从逐步恢复,到全面停办国内业务
1949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业
1949年,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在望,创建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被提上议事日程。
8月,上海财经会议召开,明确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拟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呈请核准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9月25日至10月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薄一波亲笔信明确“中央同意搞保险公司”。
10月,政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0月20日上午9时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直属营业部在北京西交民巷108号宣告正式开业。
1950年
逐步恢复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业待兴,新中国保险业也开始逐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1月4日,颁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织条例》(草案)。
1月下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监管职责被剥离,改由人民银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
在发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同时,对于原有保险公司的整顿改造也深入进行:国民党官僚资本创办的保险公司划归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管理。与此同时,整顿和改造民族保险业,切断外资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来源,使其退出中国。
1951年
探索强制险种
对各类保险业务的探索不断深入,尤其是政务院开始发展强制保险。
1951年4月24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关于颁布财产强制保险等条例的命令》,批准将六大险种纳入强制保险范畴,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拟定的《财产强制保险条例》、《船舶强制保险条例》、《铁路车辆强制保险条例》、《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和《飞机旅客意外强制保险条例》。
1951年6月5日,中国保险公司召开第一届董监事会,组建该公司主要目的是承担涉外业务和海外机构管理。
1953-1957年
整顿与反思
从1953年起,中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保险业发展更有目的性,并因此经历了整顿、巩固到稳步发展的过程。
1953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第三次全国保险会议,开始整顿城市业务,停办农村业务,同时整顿机构。
1953年5月10日,财政部向中央提交《关于第三次全国保险会议情况及结束农村保险业务的综合报告》。
在整顿中,反思也在不断进行。1954年l1月,第四次全国保险会议通过《农村保险工作四年总结》等重要文件,检讨了停办阶段清理整顿工作的缺点和不足,农业保险业务又开始恢复。
l955年的主题是停办部分国营企业强制保险业务,重点恢复农村保险业务,稳定推展城市业务。
l956年2月全国第五次保险会议召开,决定将业务的重点转向农村。
1957年,停办所有的强制保险业务。
1958年
大跃进
5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八届二中全会”,揭开了“大跃进”的序幕,中国保险业随即跨上“大跃进”的快车。
“大跃进”初期,保险业一度发展迅猛,但随着人民公社的规模不断扩大,公社社会保险可以代替国家保险的观念逐渐占据上峰。
10月,西安财贸会议正式作出了“人民公社化以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的决议。
12月29日,由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签发,国务院批准停办了国内保险业务。
1959年
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月,第七次全国保险会议开始布置善后清理工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员遣散,机构撤并,最终只保留广州、大连、上海、青岛以及天津5个分公司,其规格也降为处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全面停止国内保险业务,但处于实际需要,仍保留了少量海外保险业务。
1978-1991年
改革开放推动保险全面复业,市场主体开启多元化时代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保险业也逐渐迎来曙光,尤其是在1978年12月18日-22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直接推动保险业在国内的全面复业,不过这一阶段的保险业,整体仍处于恢复阶段,中国保险业大发展尚需时日。
1978年,有关恢复保险业务的调研工作开始进行。
1979年2月5日至2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分行长会议,做出关于恢复保险业务的有关表述。
1979年4月9日,国务院转批《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纪要》正式批准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据此于4月25日发出《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
1979年11月19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成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保险业第一次全国性大会。
从1959年初停止国内保险业务,到1979年恢复,根据资料记载,1980年中国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8亿元,而在停办之前的1957年,保险保费收入为2.2亿元,整整20年,保险业基本陷入停滞。
不过此后的中国保险业,政策法规逐渐健全,市场主体日益多元,为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981年12月4日,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境内设立的首家境外资本保险公司。
198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
1985年3月,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预示着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时代行将到来。
1986年7月,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的前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成立,成为第二家国有控股保险公司。
1987年,交通银行成立保险部,后发展成为今日的中国太保集团。
1988年,平安保险在深圳成立,成为国内首家股份制保险公司。
1991年10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决定,保险法起草小组成立,开始着手起草保险法。
1992—1997年
保险业试点对外开放,市场化销售体系逐步建立
1992年,那是一个春天,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动身南巡,并在过程当中发表了许多振聋发聩的讲话,勇敢地回应质疑,为改革开放大业护航,南巡讲话精神遂成为引领一代改革人前进的号角。
在这一年,中国以上海浦东为龙头,在一些城市实施开放政策,中国的对外开放加速向纵深方向发展。
在这一年,一大批体制内知识分子响应“南巡讲话精神”纷纷下海,其中很多人逐渐引领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
也是在这一年,国内的保险业也迎来了关键的一年,友邦来了,带来了个人代理人体制,彻底结束了过去保险业以团险为主的局面,外资保险中介也进入中国市场,市场化销售体系逐步建立。
1992年
友邦带来个人代理人模式
1992年,国务院选定上海作为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
199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业务范围、资金运用以及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等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1992年9月,美国友邦获准在上海经营寿险及非寿险业务,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企业。其将个人代理人制度带入中国市场,成为推动中国寿险业快速发展。
1992年,当时的保险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编制中国第一张经验生命表。
1993-1994年
首个外资保险中介进入中国
1993年3月18日,上海成立了东方公估行。
1993年5月,英国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塞奇维克集团被批准设立“塞奇维克保险与风险咨询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l99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市工商局分别批准了16家保险经纪公司开业。同时,国际上一些著名的保险经纪人看好中国保险市场,纷纷在华开设代表处,如威达信、怡安等。
1994年天津成立了“北方公估行”,杭州成立了“浙江公估行”,广州成立了“平量行顾问有限公司”,深圳成立了“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等。
1995年
《保险法》颁布
1995年,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从上海扩大到广州。
1995年6月30日,《保险法》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同年10月1日起实施。
1995年7月底,中国第一张经验生命表——“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1990-1993)”诞生。
1996—1997年
人保分业
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发生了重大改革,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制成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
l99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五家国内保险公司开业,成为《保险法》颁布实施后成立的首批商业性、股份制的保险企业,包括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两家寿险公司,以及华泰、华安、永安三家财险公司。
1996年11月26日,由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中化集团成员)合资组建的中宏人寿在上海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
市场扩容叠加个人代理模式的威力,1997年,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首次超过财产险。
1998—2011年
原保监会诞生开启专业监管时代,加入WTO保险业迎全面开放
1997年席卷亚洲的金融危机给尚稚嫩的中国金融业敲响了警钟,在当年举办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立了金融分业监管机制,成为保监会成立的最重要依据。
同时为刺激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国家快速下调银行存款利率,相对滞后的保险业出现大量利差损,这之后,需要由消费者承担一定投资风险的理财型产品开始逐步引进国内。
1998年
原保监会成立
原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开启了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监管时代。时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马永伟出任保监会首任主席。
1998年10月,中保集团旗下三家子公司更是正式“一拆三”,成为独立法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
1999年
寿险预定利率步入2.5%时代
从1996年5月到1999年6月,人民银行7次下调利率,1年期存款利率从10.98%下降到2.25%,给当时主推固定利率产品的中国寿险业带来天量利差损。
6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人寿保险公司降低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从5.5%下调至2.5%,寿险产品预定利率进入大一统时代。
4月,监管开始着手整顿车险市场,全国车险市场实行统一监制、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的机动车辆新保单。
中介方面,1999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批准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筹建。2000年6月至7月,三家公司相继成立。
保险资金运用在1999年也获得重大突破,10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允许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2000年
理财险引进国内
2000年,中国加入WTO前夜,保监会积极备战,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一年时间批复8张保险牌照(4张合资牌照,另外4张则只是允许其与外资组建合资寿险公司)。与此同时,批设经纪公司8家,专业代理公司33家,保险公估公司3家,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框架初步形成。
同时,寿险预定利率大一统,寿险公司转求浮动利率产品,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被引进中国市场,并得到监管放行。
2001年
加入WTO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对保险业做出“高水平、宽领域、分阶段开放”的承诺。这一年,国务院颁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监会也公布了保险业加入WTO的承诺。
9月,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在广东省进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改革试点的通知》,开始了国内第一次车险费改试点。
监管着力规范中介市场,于年末印发《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
偿付能力监管在这一年也迈出实质性步伐, 《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发布,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全面的关于偿付能力监管的保险规章。
2002年
6家外资险企进入中国
当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召开,保险业进入加入WTO后对外开放过渡期。《保险法》修订工作结束,国有保险公司改革也全面展开,老人保以及中国人寿的股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太平、华泰、平安等则分别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
与此同时,保监会共批准6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批准16个外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正式开业,对外开放城市也从上海、广州扩大到了深圳、大连和佛山。
10月,根据入世承诺,保监会对法定再保险的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逐年降低,直至取消法定分保。
12月,保监会正式宣布全面实施车险费改,之前由保监会统一制定的现行车险条款费率则全部停止使用。
马永伟退休,副主席吴定富接任,开始了长达九年时间保监会主席生涯。
2003年
做大做强
围绕2002年底提出的“做大做强”的要求,保监会在2003年出台一系列加快发展的措施:
推进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车险费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放宽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规定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者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该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4个行业扩大到所有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不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
增加经营主体,支持股份制保险公司发展服务网点,把保险中介机构审批纳入日常工作程序,全年共批设保险公司分支机构316个,保险专业中介机构922家。
险企改制也在当年取得实质性进展,人保以及国寿顺利实现挂牌上市。
2004年
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外资险企数量快速增加,保监会尘封8年的中资保险公司审批大印也重新开启,当年,在提交的30余份申请中,最终获准筹建的共有18家新设独立中资保险公司。
在投、融资方面,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放开投资渠道,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同时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险企融资多了一个新渠道。
2005年
22家新公司开业
险企设立热潮再度出现,2005年共有22家新公司开业,到年底时,全国共有保险公司93家。
市场大扩容的同时,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和《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相继出台;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国有保险公司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志着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曾经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被废止,保监会制定《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根据人保、平安、太保三家保险公司上报的A/B/C三套商业车险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下发了商业机动车保险A/B/C三套行业条款,供险企选择使用。
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4927.33亿元,是2002年的2.4倍,其中,财产险和人身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229.86亿元和3697.48亿元。
2006年
保险“国十条”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正式颁布,业内高呼“春天来到了”。
从此,一系列政策纷至沓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制度于7月1日正式实施,极大促进车险发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在这一年审议通过,对规范和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初步建立,监管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并研究制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等配套制度。
2006年,行业累计实现5641亿元保费收入,其中财产险的增速要远远高于人身险,财产险保费收入1580亿元,同比增长23.36%,而人身险保费收入4061亿元,同比增长仅11.38%。
2007年
投资收益率创历史最好水平
“速度、效益、诚信、规范”是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中对保险业发展提出的要求,大牛市背景下,推动行业在这一年持续高速发展,全年实现保费收入7035.8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财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2.6%,寿险保费收入4463.8亿元,同比增长24.5%。
在资金运用方面,保监会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保险系境外代客理财(QDII)正式扬帆起航;同时,逐渐放宽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渠道。
这一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7万亿元,收益超过前五年的总和,达到2791.7亿元,投资收益率为历史最好水平。
2008年
金融危机催生保险保障基金
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严重影响行业投资收益率,前期热销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由于销售误导等原因招致集中投诉和退保潮,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成为了这一年最大的风险。
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成为这一年的监管重点,保监会连发文件强调行业风险因素和隐患,其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首次明确提出在保险业内实行分类监管。
财险方面,为整治市场乱象,保监会发布了影响深远的70号文,即《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严控市场乱象。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一年正式挂牌成立,意味着规模已超过100亿的保险保障基金开始走上市场化运作道路。
2009年
结构调整
金融危机下理财型人身险所引发的危机依旧历历在目,借助新《保险法》的实施之势,保监会将这一年定调为结构调整年。
寿险方面,为推动行业回归保障,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性意见》,同时,重拳规范银保市场,使得个人代理渠道重回寿险第一大渠道,保障类业务占比上升,期缴业务增速超过趸交业务。
随着2008年70号文的推进下市场秩序的整治,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带来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产险行业保费收入开始扭转亏势。
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保险资金可以从事不动产投资,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这一年,国内保险保费收入首度突破万亿大关,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7338亿元,同比增速仅10.99%;财产险保费收入2446亿元,同比增长13.83%。
2010年
银保新规取消驻点销售
调整仍在继续,转变发展方式,成为当年行业发展主题,保险监管的主要精力也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
人身险方面继续以整治销售误导和规范银保业务为重点,年末,《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发布,取消驻点销售,并规定每个银行网点最多只能代理三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财产险方面以提高数据真实性和规范车险市场为重点,继续深入落实70号文,把费用率、赔付率、费率(“三率”)作为监管重点关注指标,规范市场秩序,使得5年来国内财险产行业首次实现全面承保盈利。
投资方面则密集出台了包括《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在内的一系列新政密,至此,保险资金在实战层面已经打通了全部投资渠道。
这一年,保险业总资产首度突破5万亿大关,其中全国保费收入1.47万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894亿元,同比增长35%;人身险保费收入1.08万亿元,同比增长31%。
2011年
项俊波出任原保监会第三任主席
人身险方面,保监会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继续对银保渠道进行规范,叠加2010年末的银保新规,银保渠道备受冲击,行业发展陷入低迷。
与此同时,由于2011年保险业开始新实施的会计准则,万能险以及投连险中进入投资账户的保费收入不能再计入保费收入,而分红险受影响较小,保险公司纷纷调整产品策略,扩大分红险、传统险比重,收缩万能险占比。
财险方面,因“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问题,遭受央视“每周质量调查报告”的连番质疑,监管因此重启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研究。
10月,吴定富正式退休,项俊波就任原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2—2017年
从放开前端万能险大发展,保险姓保行业回归本源
2012年
险资13条出炉
人身险业继续低迷,不过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在这一年不断深入,“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成为主导。
6月,险资新政13条开始相继发布,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基本上全部放开。
财产险方面,修改之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发布,有条件放开商车条款费率,同时废除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所谓霸王条款。
偿二代建设起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用3-5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2013年
人身险费改启幕
新一轮的保费盛宴从这一年真正启幕。在2012年喊出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口号后,尘封十几年的人身险定价利率改革在2013年终于正式破冰,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决定分三步走,逐步实施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并于当年8月,率先实施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延续十几年的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就此被打破。
同年,保监会正式发布“偿二代”整体框架,提出第二代保险监管的顶层设计;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启动,并定于每年7月8日开展;出台首个《关于自保公司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划定自保公司设立门槛……
2014年
新国十条来了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保险业的大发展从“行业意愿上升到了国家意志”。
随着理财型产品的高速发展,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保费规模激增,保监会于年初出台了第一份高现价监管规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经营险企进行限制。
同年发布的还有史上“最严”银保新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针对要求建立投保人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对特定人群提出保护措施,包括城乡低收入居民和老年人群。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于2月正式下发,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运用。
2015年
宝万之争
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在万能险、分红险的费率市场化改革后正式收官,万能险迎来井喷,仅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一项就达到7646.56亿元,同比增长95.23%。不过年底宝万大战爆发,引发了舆论对于万能险产品的质疑。
新一轮的商车费改在2015年中开始试点,并于当年末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在获得更多保费收入的同时,险资大量投向A股市场蓝筹股,银行股、地产股尤其受到青睐,一时间成为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机构投资者,并直接导致了年末“宝万之争”的爆发。
伴随着上半年牛市的来临,险资在这一年在资本市场大显身手,全行业投资收益率高达7.56%。
2015年8月18日保监会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地办法》后,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将于2016年初开始实施。
同年,《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继众安之后,又有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获批。
2016年
妖精论
“宝万之争”所引发的巨大的争议,终于还是引发了监管的高度关注,监管先后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三份文件强力收紧中短存续期业务。
对于保险资金运用也进一步规范,先后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与此同时,保监会还针对9家公司开展万能险专项检查,并暂停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暂停前海人寿万能险新业务。
各种政策收紧之下,保险业却依旧沿着惯性快速发展,2016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3亿大关,达到3.1万亿元,同比增长27.5%;保险业总资产也达到突破15万大关。
年末,原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抛出“妖精论”震动行业。
2017年
项俊波落马
4月9日,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被带走审查,“保险姓保,监管姓监”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
政策密集发布,2017年仅保监会官网公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就达60多份,与人身险或财产险相关的文件也均超过200份。
“1+4”文件定调全年政策走势;人身险方面,《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又明确叫停诸多主流产品类型,强制险企发展保障型产品;财产险方面,二次费改于2017年7月全面推开,同时,保监会发布174号文全面整治市场乱象。
资金运用方面也进一步规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旨在防止险企沦为大股东提款机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于这一年下发;保监会还开展多种现场检查,并对涉事险企予以重罚。
受累于诸多新政,2017年前11月,人身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几近腰斩,也拖累人身险行业规模保费出现了一定程度负增长。
2018年至今
银保监会挂牌,监管全面下沉
2018年银保监会的挂牌,成为国内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随着金融混业趋势的加强,原有分业经营的监管格局迎来变局,“防风险”成为保险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2018年
银保监会挂牌
3月21日正式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4月4日,国务院任命郭树清为中国银保监会主席。
4月8日上午,银保监会正式举行挂牌仪式。
11月13日,新成立的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出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同一年,监管部门继续修订各类政策,包括《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等。
与此同时,保险市场之外,一些新的玩法也开始出现,最典型者当如蚂蚁金服推出“相互保”,后更名为“相互宝”,直接助推一度沉寂的网络互助再度走红。
面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战,在这一年召开的博鳌论坛上,还宣布了中国扩大开放的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保险业再度走上对外开放的前沿,诸多外资险企加快入华步伐。
2019年
防范化解风险
防范化解风险依然是主题,同时在困顿中,保险业也开始谋求深层次转型。
银保监局层面的三定工作在这一年陆续收官,各种风险处置工作依旧有条不紊的展开。7月,大家保险集团正式宣告成立,并宣布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并设立大家财险,依法受让安邦财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
这一年,行业继续感受增速压力,面对行业发展新趋势,转型成为行业共识,不少头部险企开始调整组织架构,包括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等。
财险业加大车险乱像整治力度,先后暂停几十家分支机构的车险业务。
同时,风起于青萍之末,一些新的变化也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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