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广告因其精准推送、主动推送、
可直达商品购买链接等特点
相较于传统广告
对消费者权益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
▲部分APP公司为了增加广告收入,采用欺骗、强制或误导的方法增加点击量或播放时长。消费者对此不胜其烦。
对此,2019年9月-2020年11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了为期15个月的APP广告有关消费者权益的不当行为分析。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
报告结论
APP广告总体投放量疫情前后变化明显
项目组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了12000次抓取,数据统计显示,共发现APP内置SDK插件投放广告行为有4298次。前6个月与后6个月存在较大差异。
12000次抓取数据显示,由大广告交易平台推送的广告数量呈两波上升趋势,而中小广告交易平台呈持续下降趋势。
数据抓取结果显示,弹窗干扰、强制推送、信息窃取、涉黄涉毒等问题广告数量呈快速下降趋势。随着法规政策出台与监管加强,APP内置SDK插件广告投放行为日渐规范。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消费者也普遍希望APP广告可以自主点击关闭。但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内容广告不能一键关闭。没有发现关闭键APP如微信、汽车之家、快看视频、36氪等。
个性化广告推荐以获取消费者大量信息为前提。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荐。但测试发现,仅有14.5%的APP可以找到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
以微信APP广告为例,微信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极其隐蔽,关闭流程设置繁琐,还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消费者永久关闭个性化广告推荐的权利,消费者仅能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关闭且仍旧会看到广告。
▲关闭微信朋友圈广告需要14个步骤之多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APP广告千人千面,广告数量相当庞大。经上海市消保委法律部团队检索和分析,发现这些广告内容十分杂乱。如微信在朋友圈推送的广告中就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隐匿广告(销售)主体等诸多问题。此类情况在APP广告中并不少见,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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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刘浩
编辑/孙蕊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